此次专项检查随机抽取了锦江区、金牛区、新都区、简阳市、金堂县10个在建建筑工程,经检查,主要存在墙材产品质量控制资料不规范、墙材产品质量控制资料不规范、个别项目进场墙材无产品标识、个别项目责任主体再次被发现对入场材料把关不严等问题。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一次施工现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此次专项检查随机抽取了锦江区、金牛区、新都区、简阳市、金堂县10个在建建筑工程,检查了施工现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结构构造,型检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等质量控制资料以及相关建材产品标识标注情况;委托有检测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和现行有效标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型墙体材料按现行有效产品标准的出厂检验指标进行了抽样检验。检查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使用的墙材产品检验报告不齐全,出厂检验报告的检验项目按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存在缺项;个别项目有墙材产品未能提供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
2.部分项目使用的墙材产品合格证不规范,按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存在缺项;个别项目使用的墙材产品未能提供产品合格证。
对施工现场堆放的墙体材料按现行产品标准的出厂检验指标进行了抽样检验,个别抽检批次存在不合格的情况。
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恒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三家监理单位在专项检查中再次被发现存在对项目入场墙材产品质量控制材料把关不严的问题;按照信用评价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诚信扣分。
1.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有关问题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牵头于2019年6月7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6月13日前书面报属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逾期未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或再次发现类似情况的,我局将按照信用评价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诚信扣分。
2.凡近期采购(使用)涉及附件1和附件2墙材产品的建设工程,有关责任主体要强化对相关墙材产品的入场验收、复试、见证检验。
3.凡涉及附件3中无标识的墙材产品,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不予进场验收,我市建设工程相关责任单位不得将其应用到工程项目中。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排查,凡检查发现采购(使用)涉及附件3中无标识墙材产品的建设工程,应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立即整改。
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墙材企业,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及时整改,规范完善质量控制资料;对生产、销售的产品按要求标注产品标识,并将产品标识有关信息诚信自主上传至市住建局微信公众号“成都住建”,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1.相关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问题项目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于6月18日前书面报市绿色建筑监督服务站(联系人:张莹;联系电线.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建设工程相关责任主体压实建材入场把关责任,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