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推动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工作,全面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重,建设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绿色低碳建筑,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配套政策,扶持一批本地绿色建材标杆企业。到2025 年,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新建工程项目可全面建设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以上。
(一)完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结合我省特点和实际需求,适时开展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标准研编工作,细化不同建筑类型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纳入试点范围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必须全面落实需求标准相关规定。绿色建材供应商在供货时应当出具所提供建材产品符合需求标准的证明性文件,包括国家统一推行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或符合需求标准的有效检测报告等。(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完成时间2024 年 12月底前)
(二)逐步扩大项目试点范围。在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范围内选择一批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新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纳入首批试点范围,全面建设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以上。后续逐步扩大试点范围。鼓励试点地区将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其他新建工程项目纳入试点范围。结合海南实际,征集一批技术成熟、经济合理、应用市场较广的绿色建材,研究制定海南省政府采购绿色建材推广选用指导目录,促进绿色建材推广使用。(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4年 12 月底前)
(三)加大绿色建材产品供给。强化政策引导和精准服务,培育企业绿色低碳生产理念,加快技术、产品、管理和模式创新,鼓励发展性能优良的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提升绿色建材高质量供给能力。加大国家绿色建材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选择部分优秀企业率先开展绿色建材三星级认证,培育头部企业做大做强。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进一步优化生产力布局,推动绿色建材生产企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形成规模效应。(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2025 年 12月底前)
(四)探索绿色建材集中采购。通过需求管理和履约验收等措施,落实绿色采购政策目标。实施对通用类绿色建材开展批量集中采购,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相关部门定期归集采购人的绿色建材采购计划,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积极推进绿色建材电子化采购交易,所有符合条件的绿色建材产品均可进入电子平台交易,提高绿色建材采购效率和透明度。适时推进绿色建材采信应用管理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完成时间2026 年 12月底前)
(五)加强工程建设绿色建材应用全过程管理。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要按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和《海南省民用建筑绿色专篇实施指南》规定,在可行性研究、设计与审查、政府采购、施工、检测、验收等关键环节全面落实绿色建材相关要求。市住建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绿色建材各环节的跟踪管理。(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4年 12 月底前)
(六)强化绿色金融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优化服务,强化对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的金融支持,助力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与主导产业、特色经济融合发展。鼓励金融机构适度增加授信额度、提供优惠利率,支持绿色建材生产企业提升绿色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绿色转型和绿色发展。加大绿色保险供给力度,创新开发相关险种,推广应用绿色建筑保险、绿色建材保险、IDI保险,发挥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及增信作用。(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委金融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2025年 12 月底前)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部门组成海南省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推进工作组,各相关厅局根据职能分工做好协调保障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实施方案任务目标如期实现。
(二)抓好联动协调。各级财政部门要与住建、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动协调,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相关要求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计划和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相关的政策解读和引导,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推广的良好氛围。鼓励绿色建材生产企业加强与国内科研机构、高校等专业机构合作,支持新材料成果转化。各相关行业协会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做好相关技术支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