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九华山环境资源保护处、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平天湖建设管理处,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督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结合施工现场安全责任落实以及“安薪行动”等工作,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上半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检查暨工程项目标后履约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此次监督检查分为两个检查组,重点检查从业企业及关键岗位资质资格、“三包一挂”违法行为、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四类保证金缴存以及政府投资类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标后履约等五个方面的情况。
共检查市本级及平天湖风景区项目27个,督查县(区)、管委会项目16个。发现各类问题235个,初步发现涉嫌“三包一挂”违法线份。对发现市本级在建项目存在的问题,现场签发问题清单责令相关责任主体单位限期整改;对县(区)及管委会随机抽查在建项目发现的问题,现场移交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整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属地主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1、实名制制度落实不到位。池州市2023年城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工程(二期)EPC项目施工单位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守强利用移动考勤设备异地虚假考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均未到施工现场履职;监理单位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肖长波利用移动考勤设备异地虚假考勤,监理部任命中相关人员无人在施工现场履职;池州市主城区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2、农民工工资发放不规范。华采苑1#、2#、7#、地下车库一期项目、池州省级半导体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存在农民工工资由劳务公司垫资、未通过农民工工资账户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3、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到位。东至县洋湖镇泥黄安置点8.48万平方米安置房及相关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部人员与投标时所用人员不一致,无变更手续,现场人员业绩、职称达不到招投标要求。
4、现场安全员履职不到位。池州市老城区老旧管网提质增效修复工程—清溪河过河污水管道检测修复及老干管废除工程项目、池州高新区东区1#、2#、3#、4#标准化厂房及综合配套服务中心项目配备的安全员无履职记录。部分项目架业分包单位、幕墙分包单位现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普遍存在未记录安全日志、无履职痕迹、现场履职人员与专业分包合同及任命文件不一致等问题。
5、部分监理单位主体责任缺失。安徽邦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池州市主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一期工程—科苑路、湖光路市政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其任命的关键岗位人员长期不到岗,三次监理例会均未参加。贵池区城西小学改扩建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安徽中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对外架专项施工方案及架业单位资格进行审核审批。
6、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不规范。龙登水岸人家项目将外架施工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劳务单位。池州高新区东区1#、2#、3#、4#标准化厂房及综合配套服务中心项目、部分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将内脚手架及模板施工分包给木工劳务班组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单位。
1.建设单位落实四项保证金制度及工程款支付环节不到位。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工程预付款,如池州城市市政公服基地(一期)EPC总承包、池州市经开区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及管网改造工程等;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如池州市消防训练基地项目(二期)等。
2.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约定不到位。部分施工单位未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中关于所有工程不得分包的约定,将有关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如池州高新区东区1#、2#、3#、4#标准化厂房及综合配套服务中心项目;部分项目施工单位项目部任命文件中任命的施工员未到场履职,如池州市第一中学校园安全和育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一)对本次检查中问题比较突出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全市通报,加强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列入重点监管对象,落实差别化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1.池州市2023年城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工程(二期)EPC项目施工单位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守强;监理单位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肖长波。
3.东至县洋湖镇泥黄安置点8.48万平方米安置房及相关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姚晓龙。
4.池州高新区东区1#、2#、3#、4#标准化厂房及综合配套服务中心项目施工单位安徽梅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胡书田。
5.池州城市市政公服基地(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施工单位池州市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吴树来。
6.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施工单位安徽万厦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钱尼忠;监理单位安徽恣信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根。
7.牯牛降北麓湾文旅康养综合体项目施工单位群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查群芳;监理单位安徽前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唐国庆。
8.池州高端智能装备暨百吨级智能装备组件项目施工单位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善军。
(二)对本次检查中发现涉嫌“三包一挂”违法行为的项目移送市城市管理局立案查处,如长江经济带池州市天堂湖片区基础设施一体化提升工程项目,池州市主城区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池州市2023年城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工程(二期)EPC项目;对本次检查发现县(区)、管委会涉嫌“三包一挂”违法行为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后依法移送属地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一)认真对照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各受检项目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认真对照移交问题清单,立即查找问题原因,逐条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全市所有在建项目责任单位要做到举一反三,对标检查,积极查摆自身存在问题,补齐问题短板。
(二)压实属地行业监管责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切实履行属地行业监管责任,对此次抽检的辖区项目,要及时开展“回头看”,检查整改成效,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分类采取信用惩戒、纳入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等有力措施。对于下发执法建议书的项目,要在查清问题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坚决杜绝“纸面整改”,涉及违法违规项目的核查及处理结果请于2024年 月前报我局建筑管理处。
(三)持续开展“三包一挂”专项整治行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持续开展“三包一挂”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底,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强化法律意识,建立长效机制。各项目参建责任单位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打击建筑市场“三包一挂”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性,对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建立长效的项目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我市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