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防范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市住建局于9月15日起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求各县(市、区)要指定专人每天12:00前将本辖区当日安全生产工作整体开展情况进行报送,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提高站位,压实安全责任。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总关于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站位,充分认清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精准研判房屋建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经营性自建房、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和短板弱项进行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全面排查、严密防控,层层传导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把防范工作做在前面,节日期间要开展不少于一轮次的安全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紧盯重点领域,严格安全管控。各县(市、区)要根据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抓好住建领域安全排查治理。
严格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控。重点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暗挖工程、隧道工程等危大工程及临电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电气焊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检查。加强节日期间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严格建筑材料堆放管理,严格规范施工作业流程和标准,严禁无证上岗、违章指挥、酒后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8小时”以外时段施工无人监管现象。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提前做好节日期间停工和节后复工安全检查,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方可复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整改的,严格予以查处,坚决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全力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严格自建房安全管控。扎实做好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巩固提升工作,进一步压实行业部门和属地监管责任。重点对节假日期间人流增多的经营性自建房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消除存量隐患,严控增量风险,对于暂时没有完成工程整治的,尽快实施警示标识、围挡隔离等管控措施,确保“带险不经营、经营不带险”。
严格农房安全管控。指导乡镇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在建农房施工现场监督和巡查,督促建房者合理安排工期,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农村既有危房安全管理,对已经采取人员撤离、封存停用、统一落锁、悬挂警示标识等多重措施管控的农村危房,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到人、加强巡查,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
严格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消防安全管控。配合消防救援机构等相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整改消防安全问题隐患。
强化安全教育,做好应急值守。各县(市、区)要督促各相关单位做好节日期间施工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传达到现场作业一线。要严格落实并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针对节日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