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商须契合下列景象之一(不良行为记载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买卖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
(1)商洽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买卖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载或记不良行为记载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买卖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载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发布日距商洽日超越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买卖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载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发布日距商洽日超越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买卖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载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发布日距商洽日超越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买卖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载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发布日距商洽日超越24个月。
(1)供货商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买卖中心网(网址:)处理网上用户挂号,通往后网上获取商洽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网上用户挂号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买卖网上用户挂号流程须知》。
(2)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供货商参与其间任何一个包其他商洽,有必要从网上获取该包其他商洽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3、供货商需求提交的商洽呼应文件:在商洽呼应文件提交截止时刻前,经过马鞍山公共资源网上买卖体系提交且体系接纳成功的电子商洽呼应文件;
2、敞开地址(商洽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六楼第4评标室。
3、依据《关于活跃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买卖作业保证经济平稳运转的告诉》(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纳供货商长途解密的方法解密电子商洽呼应文件,供货商不得派代表前往商洽现场。若本项目有现场陈说、现场演示等要求,详见商洽文件。